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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张大春 - [痴话人间]
2008-07-04
文坛顽童——大头春
大头春,一个横空出世的鬼才,目无馀子的写作姿态、耍痞嘲弄的叙事风格,当八O年代台北开始跟上国际都会节奏之际,二十出头的张大春凭著旧学根柢与对都会新气息的敏锐,写出一篇又一篇擒尽国内文学大奖、却又时髦的小说,成为引领风骚的文坛角色。以戏弄的笔法演义人世荒谬、站在流行的端头吟哦古文历史,加以他创作量丰沛、杂学古今中西可以说是现当代最能写的台湾作家。大头春是多才的,是杰出的,严格的说来,他是一个小说家,而非一个武侠作家,但他多变的风格却为文坛献上了一次次精彩的个人秀。当他用实验文笔写下五十七万字钜作《城邦暴力团》时,武侠新的十字路口终于出现,当这个时代大陆众多年轻写手还在膜拜金庸,古龙等人追赶他们的足迹时,大头春用自己“玩”让世人见识了一个现代的江湖,一个现代的武侠。变化的不仅是千古不变的古代社会,变的更是所有武侠不能离开的关于怎样成为大侠,除掉一个魔头,或是恢复武林正义、秩序、法律的过程。而《城邦》则是如何逃离武林至尊、白道的恐吓、光天化日之下救国救民的大计,一个关于“逃亡”的主题,更具隐意。所以我们今日谈论的不是小说的张大春,而是一个武侠的顽童大头春。
“孙小六从五楼窗口一跃而出,一双脚掌落在红砖道上;拳抱两仪、眼环四象、气吐三分、腰沉七寸,成了个蹲姿。这时节正是初冬破晓,街上悄无人迹,可他总觉得师父那一对漆溜溜的黑眼珠子不定正从哪里儿往他这边儿扫过来;当下打个寒颤,又仔细朝左右前后端详了一回。”正是这个在现代都市里,却不小心露出功夫的镜头真正吸引了我。他为什么跳下来?因为警察抓他,因为他偷了机车。也许你为惊奇,他从五楼跳下来,不死也应半残,可是他成一蹲姿,表示哦他是一个高人,有背景的。这时一个武侠世界的入口就打开了。可是这个高人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逃。而且往东不能去,东边有个帮派在那。往北不能去,他师父在那里──他师父曾经跟他讲过,「你啊,功夫不能露的。」师父有这种规矩,所以他砰咚一跳,哎这露功夫了。这故事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逃亡」的故事。一个有功夫的人都得不断逃亡的故事。为什么要逃亡?因为有人知道他有功夫,想要利用他;有人知道他有功夫,想要陷害他;有人怕他被对方利用,想要去找他;有人误会他偷东西要抓他。从头到尾他都在跑。在他跑的中间,就发生了一些事:他曾不停地遇到七个老人。这七个老人就慢慢揭露了孙小六的身世。
另一个不同就是关于大头春的“跑野马”,写到帮主换位会提到一场变故,提到这场变故会提到一个著名会拆楼的匠人,提到这个匠人会提到他的祖上一段奇缘……如此反复。在有一段关于高阳的情节中竟然跑了六次之多!而大春显然是认为跑野马是更重要的,那些简单的“某某杀死了他。某某是为了篡位”这样毫无想象力的贫乏情节完全不值一提。他们只是在《城邦暴力团》中吸引你读下去的幌子,就像在兔子面前晃悠的胡萝卜。事实上,我在阅读过程中多次缺乏耐心,恨不得翻到最后一页马上知道为啥要杀万老爷子算了。但真到我读到了最后,我对于谜底的揭晓已经无甚兴趣,我承认那些最美妙、最激荡人心的东西都在跑野马的过程中。而事实上,这也正是我们认识真实世界的方式。这个庞大的地下社会正是以跑野马的方式被组织起来,牵牵连连,而且永不断绝。在书里有个老头会辫子功。这老头是个前清遗老,所以还偷藏了一条辫子。有一天这老头在一个情况下被逼着施展神功,帽子一脱,哇!刷的一下,欸!颈椎闪到了。这下怎么办?他只好进医院作复健。结果在复健病房里的那一堆人,全是有功夫的人。你知道这个医院里的陪病人员,什么三教九流都有:扒手啦、毒贩啦、杀人犯啦、菲佣啦、失业的拳头师啦……,结果这个辫子功的老小子一进医院,另一个世界全展开了。而这些细节是以前武侠小说里没有的。这就是大头春不一样的江湖,跟我们以往所读过的金庸,古龙,黄易都不一样的江湖,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样的江湖就在这个人声鼎沸的都市,就在你不经意走过的身旁。
相比较孙晓,小椴,大头春是大师级的,但大头春不属于武侠,他是属于整个小说的,如果他能致力于此,成就可堪金庸,但小说界必然少了一位大师,所以《城邦》之于他,不过只是一次奇特的尝试,而对大众们,却是不可多得的至宝,也许这是他第一部武侠小说,但也是最后一部武侠小说。
一个大师的逃亡,且看顽童如何玩转武侠这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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